关于公开征集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纳米检测分技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拟筹建纳米检测分技术委员会,已经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体委员表决通过。
拟筹建的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纳米检测分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纳米检测领域的基础共性、形貌与尺寸检测方法、结构与组分检测方法、特性检测方法、标准物质及检测仪器等方面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并承担对口ISO/TC229、IEC/TC113等国际标准化组织中与纳米检测技术有关的工作。秘书处设在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按照《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本着相关方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纳米检测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委员征集范围为全国纳米检测技术领域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生产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检测机构以及用户单位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二、委员条件
1、应符合《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
2、应从事纳米检测技术相关领域的工作,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熟悉并愿意从事标准化工作,遵守技术委员会章程,按要求参加技术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履行委员义务。
4、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5、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且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请人应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纸质版一式3份,正反面打印(每份均需贴本人二寸正面免冠彩照),同时另附同底照片2张。
2、推荐单位应负责审查登记表内容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相关负责人在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请于2019年4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及照片邮寄至全国纳米检测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同时将word版电子文档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4、分技术委员会筹建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申报的申请人进行评审,通过对申报单位及个人的工作能力综合评定,确定第一届委员名单,择优形成分委员会组建方案后,上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四、联系方式
秘书处(筹)承担单位名称: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8号
邮编:100029
联系人:黄鹭
电话:010-64524908
电子邮箱:huangl@nim.ac.cn
附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2019年4月5日